雇主每月負擔費用: 項 目?xml:namespace> | 金 額 | 備 註 | 看 護 工 | 幫 傭 | 外 國 人 薪 資 | $20,000元 | 按勞動部規定調整。 | 加 班 費 | $ 2,668元 | 週日不放假,暫以4日計算 (20,000÷30=667元/日) | 就 業 安 定 費 (繳至勞動部) | $2,000元 | $5,000元 | 3個月為一期以勞動部寄發之繳款單繳納。 | 職業災害保險費 (繳至勞保局) | $49元 | 3個月為一期以勞保局寄發之繳款單繳納。 | 健 保 費(繳至健保局) | $ 1,329元 | 每月共1,755元,以健保局寄發之繳款單繳納,勞工自付426元。 | 總 計 新 台 幣 | $26,046元 | $29,046元 | 113年1月1日後之金額。 |
※ 113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26,400元調漲至27,470元,故健保費隨基本工資調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