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
本公司榮獲勞動部
評鑑 A級優良仲介!!
看護工申請條件新增
1.被看護者為衛福部長期照顧服務對象,且使用居家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2.被看護者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失智症診斷證明書,並載明或檢附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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