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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者:移工轉任 應給更多自主性   行政院院會日前拍板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其中包含放寬外國技術人力留用上限,以及成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將於明年一月起逐步實施。移工團體認為,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其實就是擴大人才留用,學者則建議,應讓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才,有更多自主性。   為解決缺工問題,政府開放引進移工,過去受限法令規定,移工工作達一定年限,就必須離開,等於平白將訓練好的人才送往他國,行政院於二○二二年通過勞動部研擬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王俐婷指出,藍領移工中,很多年資長、工作經驗豐富,也具有相關的技術,但國內現在的制度卻沒有辦法留住他們,他們要求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讓已經留在台灣技術純熟的資深藍領移工能夠繼續在台工作,其實就是在「擴大人才留用」。   王俐婷表示,中階文件辦理或轉換需付最多一個月合法的「買工費」,這筆費用是勞動部許可的,可向雇主或是移工收一個月的薪水。   但許多中階移工,可能前往工作不久,就發生被照顧人往生或是雇主違反法令的事情,再次轉換的話又要再付一個月的薪水,這是一筆很沉重的負擔。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現行資深移工達到年資與薪資等門檻,只要雇主申請就可以轉換成中階技術人力,而台灣雇主也可以透過直接聘僱方式來引進和聘僱移工,因此現行其實是所謂雙軌制,但移工會質疑,為何一定要透過雇主來申請。   辛炳隆指出,未來可以考量讓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才有更多自主性,例如可透過媒合平台讓有聘用中階人力需求的雇主,可以到該平台來媒合,如果有雇主不願意幫忙移工申請轉任中階技術人才,那就讓符合年資與薪資的移工到這個平台,使其有被媒合到新雇主,也讓其有被申請轉任的機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114.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