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核外勞遭疑違法勞團盼檢討
勞陣10日說,勞委會預核外勞配額給回流台商,違反就服法先聘僱本勞的精神,應重新檢討;勞委會表示,台商仍需先招募本勞。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日前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勞委會為吸引台商回流,大幅放寬回流台商外勞配額,並提供5年內不增加超額就安費和預核外勞配額的優惠措施,但預核外勞配額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要求優先聘僱本勞的精神。
孫友聯表示,假設台商僱用員工200人、可核配外勞80人,政府一開始先預核40名外勞,等企業招聘60名本勞後,再核發40名外勞,但此時企業只有60名本勞,卻已僱用80名外勞,使本勞就業機會受影響,因此要求勞委會停止預告程序並檢討外勞政策,否則不排除到監察院檢舉。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陳瑞嘉表示,台商必須先進行招募本勞的程序,假如本勞招募情況良好,外勞核配名額也可能減少,但如果本勞招募不如預期,才會預核外勞名額一半,台商如在1年內補足規定的本勞名額外,才會核發剩下的外勞名額。
陳瑞嘉表示,雖然針對台商新增資案放寬部分外勞聘僱規定,但一定會要求台商先招募本勞,再依情況預核外勞名額,也會要求台商盡快補足應有的本勞名額,因此並未違法就業服務法精神,而預告草案若無太大變動,預計2月正式公告上路。
【資料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