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對移工講這句印尼話 遭認定性騷擾要賠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印尼籍移工阿梅提告指,她先前到派出所作筆錄時,遭通譯以印尼語性騷擾,害她精神遭受莫大痛苦,提告索賠;但通譯否認指控。台北簡易庭認為,通譯當下說的是:「不喝,不喝,等一下又不會被強暴」,帶有性暗示語氣,在男尊女卑的印尼國文化脈絡下,更令阿梅感到不尊重,因此判賠2萬元,可上訴。
阿梅說,她身為印尼人,不諳國語,前年4月5日因案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時,由分局指派通譯為她翻譯,但通譯知悉她險遭雇主性侵後,竟狼性大發,利用執行通譯職務之便,在警局內以印尼語性騷擾、恐嚇稱:「妳不喝我給妳的水,我就強姦妳」等語,害她精神承受莫大痛苦。
此外,通譯後來透過友人向阿梅的生活管理人及媒體影射她有從事性交易,非常有錢,假日經常呼朋引伴等,相關不實謠言同樣足以毀損名譽,因而求償50萬元。
但通譯辯稱,當天說的是:為「不喝?不喝,等下又不會被強暴」,至於阿梅援引檢察官製作譯文為「不喝,等一下被性侵」,是因印尼幅員遼闊,有多種方言,各地區人民對官方語言的理解與習慣用法尚未完全統一,因此檢察官囑託的譯者,會因出生地、成長地、學習地、地域性區隔不同,而有不同瞭解,但自己絕無性騷擾或恐嚇意涵。
況且,人被性騷擾通常表情會立即僵住,表現出憤怒或不悅,但觀察錄影畫面,阿梅神情自然、輕鬆,看不出遭性騷擾,加上自己並非流氓,豈有可能在警局內當警察面、影音錄製設備前,公然恐嚇阿梅;通譯強調,當時會說出那句話,是出於關懷好意,欲藉玩笑話使阿梅放鬆。
法官後來囑託法院特約通譯翻譯,得知通譯當下說的是:「不喝,不喝,等一下又不會被強暴」,認為其輕侮、調戲帶有性暗示的言語,已超越應有分際,且在男尊女卑印尼國文化脈絡下,更令阿梅感覺不受尊重而有冒犯之意,已構成性騷擾行為,審酌雙方條件後,判應賠償2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108.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