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勞動局籲 頭家啊 請人要小心 勿觸法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1年加強查察外勞非法工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外勞業務部分之裁罰總件數為601件,其中雇主容留、聘僱非法外勞為234件佔39%;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為100件佔17%,違法件數較前年增加80%。
勞動局陳業鑫局長呼籲,各小吃店、菜市場、夜市等攤位的頭家們於辛苦工作之餘,勿因一時缺工而聘僱非法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勞,僱用外勞前務必踐行「查、核、問」3步驟(『查』驗證件、『核』對身分、詢『問』清楚)。若僱用非法之外勞從事工作,一經查獲依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將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另北市外勞多為家庭看護工,年關將近,雇主因大掃除、辦年貨、做年夜飯而忙碌不堪,若讓所聘僱之家庭看護工所從事與照顧被看護人無關之工作,或跟隨雇主從事販賣小吃、在市場工作或使外勞打掃親戚、朋友之房子,或者容許外勞自行去幫別人打掃等,均屬已違反就業服務法,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如有再犯,依同法第72條第3款規定廢止雇主之招募及聘僱許可,即雇主喪失聘僱外勞之資格。民眾對於所聘僱外勞有疑義,可撥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02-85902567。
【資料來源:自立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