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將修正 產業移工向居家檢疫地申請實地查核
社福外籍移工與返鄉探親移工自3月27日入境者須集中檢疫14天,已陸續屆滿,由於社福移工改為集中檢疫,因此原先3月25日實施的「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將會發函廢止,另外近日修正為「產業移工的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雇主則向移工居家檢疫的地方政府申請實地查核。
由於機構看護工、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等社福移工自3月27日已改為集中檢疫,因此申請案已不需檢附「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或是雇主聲明國內承接切結書,其申請案已正常發放;另產業移工申請入國許可、初次招募或是遞補許可案等,申請案也正常發放,雇主拿到許可後再向移工居家檢疫地的地方政府申請實地查核,須符合「1人1室」、「量體溫」、「消毒」及24小時專人管理等,比照防疫旅館規格,通過查核後會發給備查核,雇主才可引進移工,該查核措施與流程將會與新的「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一併修正。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 109.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