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籍看護遭猥褻16次衛生紙寫字求救 雇主判1年10月
印尼籍女移工小安(化名)來台擔任看護照顧魏姓阿公,卻被阿公兒子魏姓男子要求一起睡在醫院陪伴床,深夜遭魏男撫摸臀部、大腿共計16次,小安忍無可忍,在衛生紙寫下求救話語。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乘機猥褻罪16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2月13日,小安從印尼來台擔任看護,照顧斷了一隻腿的魏姓阿公,阿公兒子魏男,在2月17日上午,趁小安拿水果上樓給阿公時,拍打小安屁股1次,性騷擾得逞。
阿公在2月21日至3月9日共16日住院,魏男要求小安全天候照護阿公,並要求和小安同睡在陪病床上,魏男在每晚趁小安睡著,伸手來回撫摸小安臀部、大腿,還2次利用阿公要上廁所,伸手撥弄小安胸部叫醒小安,共計乘機猥褻16次。
3月9日魏男再度用「阿公要尿尿」,伸手摸小安下體性騷得逞。小安忍無可忍,得知阿公快要出院,在衛生紙上寫下文字,交給另一名印尼看護,轉交在醫院工作的一名印尼媽媽,印尼媽媽協助轉告護理師,醫院通報警方帶離小安。
魏男辯稱,從沒有亂摸小安也沒有性騷擾,如果有,她可以用電話求助或向護理師投訴,小安是照顧阿公太辛苦,想離開換雇主,才會捏造事實。
小安指控,在醫院每天遭魏男亂摸,白天拿水時遇到印尼媽媽,會跟她抱怨被摸,但不敢報警,後來因為得知阿公快要出院,怕出院後無法求救,才會趕快寫紙條求助。印尼媽媽證稱,小安先前說這件事時,講得很隱晦,指魏男沒禮貌會動手動腳喜歡摸她,當時沒有對外講,直到拿到紙條才跟護理師說。
合議庭認為,小安來台工作不到1個月,在陌生環境中為求繼續賺錢,選擇暫時隱忍,觀察魏是否自我節制停止侵犯,為透過管道申訴求援,印尼媽媽是周遭唯一通曉中文、印尼語的人,但印尼媽媽沒有立即給予建議,小安無從再信賴其他求援方式,最後因長期遭侵犯且自覺時間緊迫,無法再等待,才冒險嘗試書寫衛生紙字條私下求救。
合議庭審酌,魏男明知小安首度來台工作,受限文化語言隔閡,不能任意選擇換工作,以雇主威權要求限制,並乘機猥褻、性騷擾,欠缺尊重性自主權之性平觀念。魏男犯乘機猥褻罪共16罪,分別處8月徒刑,應執行1年10月徒刑;又犯性騷擾防治法共2罪,分別處拘役40天,應執行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