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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欺負女外勞 夫伸狼爪、妻告通姦【聯合報】 閱讀:1096

欺負女外勞 夫伸狼爪、妻告通姦

陳姓男子垂涎阮姓越南女看護的美貌,以「不聽話就解雇」威脅,多次玷辱,害阮女懷孕又染性病,告他性侵,陳妻反告女看護涉通姦求償一百五十萬元;法官認為陳是利用權勢性侵,判阮女不用賠,陳判刑一年八月。

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五十六歲)從事養雞業,二年多前請了越南籍阮姓女子當看護,順便幫忙養雞,他多次利用單獨相處機會霸王硬上弓,地點包括雞舍、工寮、倉庫、廁所和山區人煙荒僻處。事後恐嚇阮女不得張揚,否則要扣薪水和解雇。

阮女不敢吭聲,後來發現懷孕,到醫院檢查時發現還被傳染性病。陳姓男子見事跡敗露,有意花錢擺平,但只願意出五萬元,阮女認為犧牲太大,拒絕低價遮羞費。阮女請三天假看病,被老闆娘責罵,說溜嘴「還不是被你丈夫害的。」

陳妻追問,才知丈夫和阮女有親密行為,將阮女解僱,阮女向神父求助,墮胎留證後,控告陳姓老闆性侵。

陳妻為保護丈夫和報復女看護,指阮女曾開口討錢,和丈夫是性交易,涉及通姦,侵害她的婚姻,讓她身心受創。但她沒告通姦,只打民事官司,向阮女求償一百五十萬元。

法官審理時,阮女表示在非自願下被老闆玷辱,老闆很粗暴,力氣很大,她無力反抗;因為是借錢來台,擔心被解雇遣返,只能淚水往肚裡吞,老闆卻得寸進尺,多次玷辱。她開口索賠,是為阻止老闆亂來,絕不是性交易。

法官認定是陳藉勢玷辱,判一年八個月徒刑,也判越南女看護不用賠錢。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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