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109.07.31-雇主反彈 印擬看護工雇主負擔訓練費用 閱讀:535

雇主反彈 印擬看護工雇主負擔訓練費用
林三貴:未接到正式文件 會兼顧勞雇權益

雇主反映,印尼政府擬將要求家庭看護工、漁工與農業的雇主,負擔引進印籍移工來回機票、工作簽證、護照、工作訓練等費用,這對經濟弱勢的家庭看護工雇主而言是一大災難;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回應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印尼官方正式文件,印尼駐台代表也未告知,依先前雙邊會議結論,有新的政策須先告知溝通再執行,會再去確認費用事宜。

林三貴進一步表示,所有的移工來台工作都會簽訂契約,工資、工時都有相關規範,依我國法令辦理,不適用法令則是回歸契約約定;至於機票費、仲介費等也有相關規範,不應由輸出國或輸入國單方決定,應由勞雇主雙方自行決定。

林三貴強調,依102年台印雙邊會議結論,若是有新政策、新規定需要提前與對方國告知說明再去執行,有關費用事項,勞動部目前並未收到印尼官方正式文件,或是印尼駐台代表告知,會再去確認了解。

印勞在台有27萬餘人 從事看護工19萬人最多

截至6月底,移工總數70萬3,517人,其中印尼籍移工人數最多有27萬2,403人,這次公告文指定的家庭看護工、漁工、農業勞工,該等行業是印籍移工佔多數、有優勢的,如家庭看護工總數24萬999人,印尼籍移工有19萬4,818人、佔該行業人數8成;漁工總數1萬1,962人,印尼籍移工8,960人、佔該行業人數7成5;乳牛飼育加上外展農務工作共103人,印籍移工有50人、佔農業工作人數4成9。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理事長賴昱菘表示,他接獲訊息印尼政府針對台灣輸出印尼籍勞工提出費用公告,主張印尼輸出到台灣的勞工,包括家庭看護工、漁工、農業勞工等,印尼方將不負擔包括機票往返、工作簽證、工作訓練等費用。

賴昱菘批評指出,此公文意圖明顯,表明印尼政府要求中華民國的雇主全部買單聘僱印尼籍勞工的費用。此印尼政府的文,若中華民國政府毫無回應,任由印尼此勞力輸出國予取予求,不啻喪權辱國,罔顧聘用印尼勞工之雇主權利。

賴昱菘表示,印尼政府這步棋下得巧妙,把印尼因這波新冠肺炎疫情對印尼造成的經濟傷害,轉嫁給引進印尼勞工的國家。而若中華民國政府相關單位不強烈表達意見,反對此單方宣布的政策,將造成產業雇主增加人事成本,造成通貨膨脹,而需要家庭看護工的老弱病殘,更將面對嚴峻的情勢,不僅因聘僱成本大幅增加,每個外籍看護引進將多達十萬台幣的成本,勢必會拖垮家庭經濟,若引進的外勞不適任,找誰退費?

賴昱菘呼籲,相關權責單位須嚴正確認此消息來源是否屬實,並予以回應印尼政府的單方面想法與公告,立場堅定表明勞力引進國的堅定立場,確保不讓台灣雇主成為最大受害者。

雇主擔憂拖垮家庭經濟 籲政府保台灣雇主權益

高雄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呂錫安表示,新加坡引進印尼籍移工是由雇主代墊訓練等相關費用,費用約是新台幣7萬多元,雇主聘用印籍移工後,可按月從印尼移工薪資扣回代墊費用,不過,他沒聽過新加坡移工逃跑。

呂錫安指出,印尼政府7月針對台灣輸出印尼籍勞工提出費用公告(文件編號NIP: 19710121 199503 1 004)第三條明列不得和印尼工人(看護工、家庭幫傭、漁工、農業工、主廚等)收取費用包括,來台機票、回國機票、工作簽證、勞動契約認證、仲介服務、良民證、換護照、體檢、保險與住宿等。

呂錫安表示,這規定很不公平,連移工自己的個人證件簽證、護照都要雇主支付,他說,若是我國同意印政府作法,不知是否可比照新加坡模式,雇主墊付訓練等費用,之後再從薪資扣,不過我國的移工逃跑還有轉換比率不小,那雇主先墊付的費用要如何處理?我國相關法規是否要配合修正。

他擔憂指出,若是允許印政府這作法,由雇主支付引進移工成本,很多家庭類雇主經濟能力是無法負擔的,且其他來源國如越南、菲律賓與泰國恐將比照辦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09.07.30

Copyright © 2012 博崧企業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話:02-86608156 傳真:02-86607923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577巷1號1樓 Email: bayersoncom@gmail.com 

In:3932/9843   The Mind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