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中心虐待 外勞吃發霉泡麵
桃園縣平鎮市的*光老人養護中心涉嫌剝削外勞,十二名外勞每天從清晨五點半工作到深夜十點,幾乎全年無休,中、晚餐常吃到過期或發霉的泡麵。桃園地檢署指揮大園警分局救出十二人,並將業者楊牡真、許志暘母子依人口販運等罪嫌送辦。
警救出12人 業者否認指控
十二名外勞有七人是印尼籍、四人越南籍,一人則是菲律賓籍,目前暫時安置在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所設的外勞庇護所。天主教會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督導張裕焯說,桃園縣府未落實勞動檢查,導致剝削勞力事件發生,要求縣府改善外勞環境。
檢警調查,十二名外勞都沒受過照護專業訓練,卻要照顧七十名長者,幫他們抽痰、打針,且一天工作長達十六.五個小時,加班費永遠都只有五十一元,假日工作也不能打卡,以規避勞工局查察。
檢警說,更惡劣的是,業者為了防止外勞們逃逸或向外求救,不僅扣留外勞的護照與居留證,每月還扣三千元薪資,有外勞來台六年,被扣的薪水超過二十萬元。
外勞並指控業者每個月扣兩千五百元到三千五百元不等的膳宿費,但早餐只提供糖果、餅乾,根本吃不飽;中餐、晚餐還常吃到過期或發霉的泡麵等。
業者許志暘27日表示檢警相關指控子虛烏有。他說,十二名外勞當中有兩人是各滿三年、六年再回聘的,中心也不可能提供過期或發霉食物給外勞吃,若有超時工作也依勞基法規定向縣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報備,至於扣證件則是外勞來台時與仲介公司簽了委託雇主公司保管契約。
桃園縣議員舒翠玲則說,整起事件源於一名外勞提出檢舉,縣府社會局已開具處分書,原本二十三日要召開仲裁會議,但仲裁會都還沒開,警方就把外勞全部帶走,形同是「未審先判」,若發生照護意外,誰來負責?
桃縣勞工局長簡秀蓮說,將進行外勞勞動檢查專案,若查證屬實,將依勞基法對業者開罰二至三十萬元;社會局則表示,外勞被帶走後,中心人力不足,目前已協助轉出二十九名受照護者,未來將加強查核,確保服務品質。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