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剝削外勞 齊被起訴
桃園縣蘆竹鄉一對李姓夫婦與胞姊在市場賣雞、鴨,3人以長輩名義申請2名印尼看護工,看護工得從早拔雞毛、煮熟,下午在黃昏市場銷售,晚上還得做家事,工作後不曾休假,只給加班費,其中1人不堪勞力壓榨提出檢舉,縣府、警方介入送辦,4日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
檢方指出,2看護工如遇到好日子得凌晨2點起床工作,即使休市也得至倉庫工作,來台後不曾休假,老闆每月只給4天的加班費,其餘的工作時數根本沒報酬。
案經新來女外勞不堪勞力剝削,100年底以1955外籍勞工申訴專線舉發,經縣府與警方查獲送辦,檢方調查認為雞販雇主利用外勞貧困且貸款來台,加上語言不通難以求助的處境,迫使外勞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的工作,4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