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聘外籍看護工反變貴 引民怨
國內身心障礙家庭聘用外籍看護工,首次仲介合約期滿後,雇主依法可申請「直聘」,即不透過仲介公司再續聘原看護工,但是有身障家長投訴,「直聘」雖可節省仲介費數千至一萬餘元,印尼駐台辦事處卻要求台灣雇主應依台灣基本工資一九○四七元計薪,雇主反而要支付更高薪資(原仲介薪資一五八四○元),造成民眾更沉重的負擔,盼勞委會能出面協調解決。
印尼駐台辦事處 盼調高薪資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副組長賴家仁說,台灣人期待外勞維持低薪資,減低民眾聘僱負擔,但外勞及輸出國基於維護國民工作權益,希望能逐年調高薪資,勞委會兩難,勞委會已要求印尼駐台辦事處不要介入印勞在台的「直聘」薪資,但也希望台灣雇主在續用看護工時合理調整待遇。
勞委會要辦事處 別介入印勞薪資
邱姓民眾說,他家中有一個罹患癲癇的重度殘障子女,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母親為此大受打擊,也罹患重度憂鬱症,家中僅靠他上班賺錢維持,邱先生想循「直聘」模式,將對方直接留用,未料最近國內又新增一道關卡,針對「直聘」模式,雇主和看護工必須親自到印尼駐台辦事處面談,表面上是確認「直聘」而非「仲介」,但印尼駐台辦事處會故意刁難台籍雇主,要求為印勞加薪至基本工資,否則就不發出國簽證。
賴家仁說,外勞及輸出國也在比較各勞力輸入國的待遇條件,市場機制考量下台灣並非首選,國內未來推動長照制度,恐難繼續依賴外勞,目前家庭看護工尚未納入勞基法,所以雇主和看護工對薪資有協商空間,他建議國人,對於表現好適用的外勞看護工,應合理調整其薪資,才能留人留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