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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5-1/15起 移工居檢期滿須離開防疫旅館等處所 閱讀:378

1/15起 移工居檢期滿須離開防疫旅館等處所

針對110年1月15日起,入境居家檢疫對象必須在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但如果在家中居檢,限1人1戶且須填寫切結書。勞動部表示,業者建議移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以續住在同一間防疫旅館,已將意見簽報指揮中心,但尚未回覆是否可行,因此1月15日起,移工居家檢疫期滿後,就必須離開該處所。

由於偶有發生移工確診是在自主檢康管理期間,現行做法是14天隔離期結束,不少雇主會要求仲介再代管理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只有出來完成檢疫與體檢,之後移工仍會續住防疫旅館同一房間或經地方政府核可的居檢住所。但1月15日起規定不可混住,14天完成居檢的移工只能回雇主處所或是改住一般旅宿,不能住在原居檢處所。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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