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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07-5/10起 65歲以上可施打公費新冠疫苗 閱讀:345

5/1065歲以上可施打公費新冠疫苗
尚未涵蓋同住、照顧者 後續視狀況評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5月10日起開放第七類對象「軍人、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文職人員」以及第八類對象「65歲以上長者」接種COVID-19疫苗。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現階段暫未開放第八類對象的同住者及照顧者,後續會視這類人員施打的人數及疫苗數量再做整體評估。

自4月23日起,已開放第六類長照社福機構住民及照顧者施打公費新冠疫苗,同時外籍照顧服務員如持有居留證也可適用,但不包含個人聘僱的社福移工。有鑒於日前發生印尼籍貨機機師在澳洲確診,隨後新增的確診個案中,亦有清真寺的活動史,且在臺從事家庭看護工的外籍移工以印尼籍佔多數,因此有些雇主希望在保障印尼移工聚會的同時,透過施打疫苗,增加長者及看護的保護力。

莊人祥表示,65歲以上長者將於5月10日起開放施打公費COVID-19疫苗,但目前並未涵蓋同住者及照顧者,後續可以就整體施打的狀況及疫苗剩餘數量再來研議,不過這都需要一段時間觀察,沒有具體的時程。

莊人祥也提到,未來如將這類人員納入公費疫苗適用範圍,將採取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相同的方式,且基於衡平原則,看護工不分本、外籍,都會一起納入。

截至5月6日止,國內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庫存量約24萬劑,為提升疫苗接種可近性,目前全臺已有330個接種點可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後續將視接種進度及疫苗供應期程與數量再陸續擴增。

指揮中心表示,為增加疫苗接種便利性,提升接種意願,符合現階段開放之實施對象者,除可透過接種預約網址、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COVID-19疫苗接種事宜,亦可直接攜帶健保卡與身分證明文件,至 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院所或已經開始提供接種服務的衛生所,經醫師評估後完成疫苗接種。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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