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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28-持續執行邊境嚴管 各類簽證暫停申請 閱讀:298

持續執行邊境嚴管 各類簽證暫停申請
入境印尼需提出疫苗證明 年份應為西元

國內疫情警戒標準自7月27日起調降至第二級,但考量全球疫情仍嚴峻,Delta變異株持續傳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持續執行邊境嚴管措施。對此外交部領務局表示,為避免境外移入加重檢疫及醫療負擔,各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

指揮中心指出,邊境嚴管措施下,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均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並暫停旅客來臺轉機。後續將視國內外疫情及社區防疫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領務局表示,配合上述防疫政策,各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至於因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獲得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針對邊境嚴管措施期間非本國籍人士所持「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效期屆滿者,外交部將待指揮中心調整邊境嚴管措施時,採行相關配套措施。

此外,為防止疫情擴散,印尼政府近日再度緊縮入境條件,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外籍人士僅限持外交人員證及公務居留證、公務簽證或外交簽證、居留證(ITAS)或永久居留證(ITAP)、官方機構核准以及隨同運輸工具同時入境的外國機組員。

包含印尼移工在內,所有旅客入境印尼,應出示起飛前72小時內所採檢的RT-PCR 陰性證明以及完整疫苗接種證明,PCR採檢期間亦須將例假日計入。移工入境前如未施打疫苗,將在入境隔離期間取得第二次PCR篩檢陰性證明後,直接施打疫苗。

領務局進一步說明,疫苗證明可採紙本或數位,需有英文及接種當地國語言雙語版本,且需有疫苗「完整名稱」、完成「兩劑」、「相同」疫苗接種,不能混打。目前台灣的疫苗接種紀錄卡上即以中、英文雙語登載資料,但有些接種年份為民國110年,應採西元年2021年登載。

此外,部分醫院以「AZ」縮寫代替Astra Zeneca疫苗名稱,恐不符採認標準,需請原接種單位修正。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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