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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9-台中市模範移工選拔 2/25前受理推薦 閱讀:213

台中市模範移工選拔 2/25前受理推薦
預計選出
6名 有意願者提明年中央選拔

為感謝在台貢獻心力的移工朋友,促進勞僱雙方建立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11年模範移工選拔,即日起至2月25日止受理以郵寄方式推薦參選。凡在台中市累積工作達一年以上,無任何違法不良紀錄,且近兩年未曾獲選台中市模範移工者,均可透過雇主、仲介公司及民間團體推薦,預計選出6名獲獎人。

台中市111年模範移工參選者,需自入國至111年2月25日止,具備在台中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年資,得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11年5月31日止聘僱許可仍有效且核准工作地在台中市轄內。另外,參選移工不得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情事或其他我國法令相關不良紀錄,同時排除前兩年曾經獲選者,讓更多模範移工的努力身影被看見。

五大評選指標包括「工作表現」(包括工作態度、效率、工作熱忱、同事互動等)佔30%、「主動學習」(包括語言學習、專業能力等)佔20%、「佐證資料」(包括移工中文自我介紹、雇主推薦函等影音資料)佔30%、「品行操守」(包括敬業精神、個性及情緒表現等)佔10%,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包括平日優良事蹟,以及各項有助增進國人對移工正面觀感)佔10%。

收件後勞工局將先進行參選人資格審查,並視實際情況採電話訪談、訪視及蒐集相關資料,再由勞政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針對各項指標評選出今年得獎的6名模範移工,包含2名家庭類移工以及4名產業類移工。

勞工局預計於今年五一勞動節活動上公開頒獎表揚,每名得獎者將頒發6千元禮券及獎狀;其餘入圍決選但未獲獎者,也將獲得1千元禮券作為鼓勵。

推薦產業類移工參選者,則有人數限制,同一家事業單位聘僱人數在30人以下者,以推薦1名為限;聘僱人數達30人以上未滿100人者,最多可推薦2名;聘僱人數達100人以上者,最多推薦3名。

勞動部自去年起首度辦理全國模範移工選拔,勞工局表示,今年度獲選模範移工者,後續將個別徵詢意願後,提報112年的全國模範移工甄選。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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