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勞請依法令任用 以免受罰
近日違法聘僱外籍勞工事件頻傳,然聘僱外籍勞工係採申請許可制,主管機關係將申請者之資格條件與外國人之工作類別、項目、人數、期間及工作地點均列為須經許可內容,並課雇主監督與管理外國人之義務與責任,所以就業服務法有對於雇主聘僱外國人為一定行為禁止之規定。
縣政府勞工處表示,目前家庭看護工為主要引進需求,部分雇主認為受看護人病況不嚴重,卻仍需支付外籍勞工薪水,故而指派外勞從事其他看護以外工作,如種菜、蹓狗、幫忙清掃親人房舍、或民宿房間整理、菜市場賣菜等。
勞工處呼籲,如果家中確實有符合申請外籍勞工需求的雇主,請遵守法令規定聘僱外勞,勿讓所聘雇之外勞為他人工作,或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否則不但可能受到行政處分,若情節嚴重勞委會將撤銷外籍勞工聘僱許可。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