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白領雇外傭 先鬆綁再設路障
政府推動延攬國外優秀人才來台,經建會多次建議鬆綁外籍高階白領聘僱幫傭規定,勞委會終於點頭,同意放寬外籍高階人士可以引進原來使用的外傭,不受必須僱用滿一年規定,預計3月底生效。但勞委會仍堅持要先辦國內求才,確定無人媒合才可以引進原外傭,遭批「多此一舉」。
適用聘僱幫傭的外籍高階白領,必須符合年薪200萬或月薪15萬元以上的條件,符合者僅200人左右。但勞委會強調,基於保障國人就業,藍領外勞來台時,雇主都要先辦國內招募,若高階外籍白領聘外傭例外,恐引發爭議。
基於鼓勵外籍高階白領來台,政府同意其來台工作時可以聘僱幫傭,但只限年薪300萬元以上、或月薪25萬元以上之高階白領,且一開始僅限在台灣找外傭,並限目前開放的外勞來源國。
三年前經建會檢討吸引外籍優秀人才來台規定時,認為勞委會規定太嚴,因很多外籍人士來台,原就有共事多年的外傭。經建會建議直接引進原外傭來台,勞委會去年3月也再放寬,同意外籍高階白領引進聘僱滿一年的原外傭,並且修正雇用者條件門檻,降到年薪200萬元以上或月薪15萬元以上即可申請。
但經建會希望連外傭必須「聘僱滿一年」限制全部解除,勞委會最近終於點頭。勞委會表示,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已經初步同意解除一年限制,只要外籍高階白領出示與原外傭的聘僱契約,即可引進;全案要經修法等程序,預估3月底生效。
至於引進外勞前的國內人才招募程序,勞委會堅持要維持。勞委會認為,外勞是補充性原則,雇主要進用外勞前,都要先經國內徵才,外籍高階白領也是一樣,「如果這個門一打開,所有人都會要求比照辦理」。
【資料來源:聯合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