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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22-政院拍板漁業人權計畫 薪資全額給付 閱讀:121

政院拍板漁業人權計畫 薪資全額給付
含落實勞條等七大策略 首年檢查率 100%

農委會 4 月 21 日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報告,自今年 7 月起,遠洋外籍漁工最低工資將由 450 美元提升至 550 美元,且不得透過國外仲介轉付,須全額直接給付船員,同時提高船員意外保險額度至 150 萬元,當中包含 30萬元醫療險,也將以科技工具輔證,確認工時有無過長。

行政院長蘇貞昌聽取報告後裁示,為從根源解決、系統性的改善遠洋漁船船員的人權問題,除了法制完備,也要提升監管量能、強化仲介管理。因此政府也會增加對遠洋漁船的檢查人力與頻率,從現在檢查率不到 10%,第 1年就要提高到 100%檢查,並請農委會充分向業者、漁會宣導,共盡企業社會責任。

農委會指出,行動計畫提出七大策略,包括落實勞動條件、強化生活條件與社會保障、強化仲介管理、提升監測管理機制能量、加強權宜漁船管理、建立及深化國際合作,以及宣導
共善夥伴關係等。

薪資及改善生活環境方面,除最低工資提高至 550 美元,且須直接給付外,也要求船上須以出勤紀錄表明確紀錄工時。農委會也將要求新建或改建的漁船起居艙須符合公約標準,對於無法改善的老舊漁船將減船 200 艘,以及按洋區規定海上停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 10 個月。農委會也已完成 21 處岸上盥洗休憩設施,友善岸上生活空間,前鎮漁港船員服務中心預計今年底完工。

政務委員羅秉成補充,勞動部後續將研擬C188 公約國內法化,以便有明確法源,要求船隻提供適足設備。

在強化仲介管理及監測管理方面,除提升境內僱用仲介訪查頻率外,境外僱用仲介須先取得勞動部許可,且合作國外仲介須取得該國核准,定期接受評鑑,針對行蹤不明達一定比例的仲介將予以停業處分。此外,計畫推動第 1年,檢查所有 1,100 艘遠洋漁船,爾後每年檢查 50%,高風險漁船優先裝設 CCTV。

為落實港口國管理責任,並加強權宜船管理,農委會指出,後續將對進入我國外籍漁船執行聯合檢查,對於人口販運者將列為不得經營權宜船亦不得進入我國港口,以及新許可投資經營者,增列與國籍漁船待遇相當的附加勞動條件。

外界關心漁工薪資等措施如何落實,漁業署長張志盛解釋,漁工簽約時就會明確告知薪資金額及給付方式,若不是由台灣仲介或船東直接匯到指定帳戶或現金給付,漁工可以提出申訴,漁業署就會去查核,簽約過程必須有錄影存證,因此包含仲介及船東在內也都需留存相關資料,證明匯入薪資的方式。漁業署也將增加 49 名約聘人員及 30 名臨時人員,在第一年就達到 100%的訪視率。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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