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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26-即日起 桃市移工解約驗證限以電話辦理 14天前將應備文件送達 閱讀:172

即日起 桃市移工解約驗證限以電話辦理 14天前將應備文件送達 勞動局擇期聯繫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近期本土疫情逐漸升溫,為避免人員流動互相感染,即日起辦理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僅限電話驗證,不受理現場驗證,後續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採行電話驗證,相關申請資料應於 14 天前郵寄至勞動局,經確認無誤後將聯繫移工進行驗證。

為保障外國人工作權益,勞雇雙方提前終止聘僱關係時,必須經縣市政府驗證,確認雙方為合意解約。依規定,雇主應於移工預定離境前 14 天將相關書面資料送達縣市政府,應備文件包括: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雙語)、外籍移工護照及居留證影本、勞動部聘僱核准函影本、薪資結清切結書(雙語),委託仲介業者辦理則須另提供委託書。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以電話辦理離境驗證,雇主或仲介業者仍須先將前述資料郵寄至該局,時間急迫亦可先以傳真方式辦理,再補上正本資料,經確認無誤後將以電話聯繫移工。

不過勞動局也提到,過往有部分解約驗證申請案在移工離境前一、兩天,甚至當天才將資料送到,但移工手機已先註銷,或因其他原因無從聯繫,在無法確定勞雇雙方是否確實為合意解約的狀況下,無法開立證明。因此勞動局提醒,雇主及仲介業者申請時,若無法於 14 天前將資料送至勞動局,至少也應在 7 天前提出,以便有充足作業時間安排,也避免延誤移工出境。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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