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111.05.27-勞保局:主動協助雇主為家事移工加保 閱讀:146

勞保局:主動協助雇主為家事移工加保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險法》已於 111 年 5 月 1 日上路,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為職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為簡政便民,勞保局比對勞動力發展署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主動協助雇主為家事移工加保,雇主不需填送投保書表寄至勞保局,不過,並未協助退保事宜,雇主不再聘僱該名家事移工時,應於家事移工離職當日填具退保表辦理退保。

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表示,由於災保法 5 月 1 日生效,有部分仲介或雇主擔心未替家事移工投保會違法,在 5 月 1 日前就寄加保書表到勞保局,因此再次提醒雇主,勞保局會協助雇主為家事移工加保,但是退保時則需由雇主填表通知勞保局退保。

黃錦儀說明,家事移工是一季收費一次,其職災費率為 0.18%,以每位勞工每月投保薪資25,250 元計,單月保險費為 45 元,一季則是 135 元,主動納保投保級距為基本工資,但若實際領取薪資高於基本工資,則應核實申報。

黃錦儀指出,勞保局會主動比對勞動力發展署提供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家事移工聘僱許可日期於 111 年 2 月(含)以前者,會收到勞保局 111 年 5 月 2 日寄發之書函,告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強制加保規定及簡易加保通知,至於首次繳費單(5 月-7 月)於 111 年 8 月寄發。

取得聘僱許可日期於 111 年 3、4 月者,則會在 111 年 8 月 1 日收到勞保局寄發之書函,首次繳款單(8 月-10 月)將於 111 年 11 月寄發。繳款單將寄送至移工聘僱許可函之雇主地址,如地址已變更需填列「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至勞保局,以便更新單位通訊地址。

有關家事移工投保事宜,雇主或仲介有疑問可電洽(02)2396-1266 分機 1900。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5.25

Copyright © 2012 博崧企業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話:02-86608156 傳真:02-86607923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577巷1號1樓 Email: bayersoncom@gmail.com 

In:3932/9843   The Mind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