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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22-成本激增 全聯會爭取滾動調整服務費 閱讀:156

成本激增 全聯會爭取滾動調整服務費
行蹤不明罰則過輕 建議增加保證金機制

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全國聯合會 7 月 20 日舉行第三屆理事長暨理監事就職典禮,新任理事長熊維舒表示,全聯會參與公益,日前成立移工救助單位,給予急需救助的移工即時的協助,希望藉此讓外界看到業者的努力。

同時他也提到,服務費近 20 年未調整,後續將爭取修法,每三年滾動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金額及審查標準》,才能適度反應業者經營成本。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4 月底上路,但勞動部規定,仲介機構僅可向外國人收取每年 2 千元上限的服務費,雇主委任則可向雇主收取不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的登記費及介紹費。

對此熊維舒指出,站在業者立場雖然願意協助申請,但中階外國人的後續所有管理事項,原則上都適用於藍領的規範,一年卻僅能收取 2 千元服務費,並不合理。

出席的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長彭仙蕊肯定全聯會移工慈善關懷團的貢獻,同時也有一些泰國勞工因此受惠,該處會透過廣播等各種方式宣傳,讓勞工了解到仲介的付出,泰國勞工部也相當重視台灣市場,並支持泰勞赴台工作。

為爭取合理收費,並導正移工行蹤不明等亂象,全聯會後續將尋求立法管道推動修法,特別是基本工資已從 15,840 元調升到目前的 25,250 元,漲幅高達 59%,反觀服務費近 20 年卻聞風不動,早已無法反映這段期間的人事成本及物價波動,將建請修法調整為每三年滾動調整,反映仲介經營成本。

受限於法規定義不夠明確,造成仲介業者對於期滿續聘、期滿轉換的移工雖有服務事實仍無法合法收費,全聯會認為可採雇主、移工及業者三方協議的方式,才能反映仲介辦理徵詢媒合及各項行政流程的成本。

另項重要訴求,則是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提高對逾期居留外國人的裁罰力度。

目前台灣對逾期居留罰則,僅有 2 千元至 1 萬元罰鍰,若違法工作則為 3 萬元至 15 萬元,相較於日韓及新馬等國家高額罰款甚至納入刑罰,處分過輕,甚至許多失聯移工遭查獲前,將所有薪資透過地下管道匯回,即使有罰則也處分不到,管理漏洞易讓移工存有僥倖心態。

全聯會將建議,除提高分罰鍰外,對累犯者也應加重處分;外籍人士申請簽證時,按最高罰鍰金額收取保證金,出境時再予退還;提高對非法雇主、非法仲介的行政罰鍰;逾期停居留自行到案者無法繳納罰鍰,或保證金不足支應回程機票及管理成本時,得以易科勞役替代。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林宏德致詞時則分享,現行規定家庭看護工行蹤不明,應於 3 日內通報,目前正評估於首日即通報衛生福利部,讓長照資源即時介入,將對家庭的影響減到最低。勞動部目前也規劃入境一站式服務,除包括 3 天講習外,未來勞健保等事務都可先完成,減少空窗期。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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