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後4天自主防疫 放寬為一人一室 工防疫旅宿多已符合 管理措施不變
自 9 月 1 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 3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後 4 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調整為「一人一室」。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由於移工入境後大多為入住防疫旅館或檢疫宿舍,已符合一人一室規範,至於其他管理措施則未調整。
指揮中心說明,入境檢疫措施維持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的規定不變,但原先必須為一人一戶或入住防疫旅館,自 9月 1 日起,後 4 天放寬為可以符合一人一室條件的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且自 3 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一人一室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至於入境旅客檢測措施、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防疫規定均維持不變,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58條、第 69 條,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入境檢疫措施自 6 月 15 日起,調整為 3天居家檢疫及檢疫期滿後接續 4 天自主防疫,取消原先的 7 天自主健康管理,並以於同一檢疫地點完成 3 天居家檢疫及 4 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此外,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係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因此須於原檢疫處所完成自主防疫,且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
資料來源: 外勞通訊社11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