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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26-勞工局:合理調整移工薪資 切勿違法僱用移工 閱讀:372

勞工局:合理調整移工薪資 切勿違法僱用移工

勞動部宣布八月十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每月薪資由一萬七千元調高至二萬元,勞動部提供雇主薪資補貼配套。市府勞工局說,雇主應合理調整移工薪資,並提醒切勿違法僱用移工,容留行蹤不明的外國人,以免遭重罰。

勞工局表示,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已通過勞動部家事移工調薪方案,由每月薪資一萬七千元調高至二萬元,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都適用;自八月十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

勞動部同時提供聘僱看護移工的低收及中低收入雇主薪資補貼,每月補貼三千元,最高補貼三年;對一般雇主在今年底前每月補貼一千五百元,最高補貼四個月,雇主如對法令有疑問,可向勞工局移工諮詢服務中心洽詢。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除應合理調整移工薪資,提醒切勿違法僱用移工;民眾常以為只是「短期」、「臨時性」、「沒有聘用關係」、「沒有給薪水」、「非失聯移工」就不違法,其實,只要未經許可聘僱或容留移工從事工作,都已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罰鍰,聘僱移工皆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僱用,切勿圖一時方便因小失大。

勞工局並指出,勞動部為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已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雇主,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十五至七十五萬元罰鍰。

另外,也將提高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十至五十萬元罰鍰,提高為依非法媒介每人處卅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這項修正法案已報行政院審議中。

同時,提醒合法移工非法打工,不但非法雇主受罰,移工也會被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返國、影響移工在台工作的權利,勞工局將透過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相關法令。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1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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