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非洲豬瘟 移民署籲勿攜帶或郵寄豬肉製品來臺
中秋節前夕,隨著邊境開放的趨勢下,可望再現返鄉團圓過節的人潮,移民署呼籲國人、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中秋佳節將至不要自國外郵寄來源不明之月餅及加工肉類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外,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
移民署指出,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依動物傳染病防治自國外攜帶動植物及豬肉產品(含肉月餅及其他動物產品等)入境者,可處罰新臺幣 20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金,無力繳納者將拒絕入境。若擅自輸入規定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 萬元以下罰金。
移民署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 20 萬元或 100 萬元。
民眾如發現疑似產品及販賣行為請盡速向相關單位舉報,防檢局通報專線 0800-039-131。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