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遺棄老婦判7月後逐出境
印尼籍女傭來台擔任看護工,卻趁看護的老婦家人外出之際,將老婦遺棄後逃離,被判7個月徒刑,並在執行後驅逐出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印尼籍女傭在民國100年來台在台中擔任看護工,但101年2月間卻趁老婦女兒一家人外出之際,以倒垃圾為由,將老婦帶到廁所遺棄後逃離。
老婦想自行從馬桶上離開,卻不慎摔落在地,造成下背部、右髖部、右膝部挫傷併拉傷、胸椎及腰椎嚴重側彎併壓迫性骨折等傷害,老婦的女兒返家後發現,將老婦送醫並報警。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外傭棄老婦不顧,觸犯違背義務遺棄罪,判決有期徒刑7個月,並在執行結束後驅逐出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