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仲介查察近1.5千家 罰鍰132件 致雇主違反法令最多 其次非法媒介
根據 111 年第二季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仲介違法最多是「致雇主違反法令」有 59 家,較去年同期增加 29 家,勞動部指出,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認定仲介有未善盡受委任事務時,就會依違反該法第 40 條第 15 款,處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近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常見有雇主未遵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以及移工健檢逾期等受罰。
根據 111 年 1 月至 6 月資料,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 1,493 家,罰鍰件數 132 件,其中仲介罰鍰 92 件、個人罰鍰 40 件,停業 7 家。
仲介違法被罰鍰最多是「致雇主違反法令」有 59 家、其次是「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 30 家,第三名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有 9 家。
其餘依序「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有 6 家;「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 5 家罰鍰、5 家停業;「非法媒介」有 4 家、1 家停業;「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有 3 家;「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與「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各有 2 家;「引進外勞入國 3 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及「非法媒介,5 年內再違反」各有 1 家罰鍰。
勞動部說明,針對致雇主違反法令而仲介連帶要被處罰,違法樣態非常多,包括雇主聘用非法移工,多是仲介先帶移工讓雇主使用,逾期申請聘雇,雇主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抑或是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還有雇主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安排移工健檢導致移工健檢逾期。
另在疫情期間,雇主須遵守防疫相關規定,移工入境規定與非疫情期間不同,要上網登錄、安排旅宿地點等,雇主有委任仲介辦理者,仲介就會因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7 條第 9 款規定,其他違反《就服法》或依《就服法》所發布命令行為被處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