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勞仲介超收費用 越南開罰
越南政府宣布針對海外逾期停留、逃逸或違約勞工開罰,同時對25家仲介業者超收赴台灣工作相關費用,勒令停止仲介業務;駐越南代表黃志鵬肯定越南政府相關措施,有助促進越勞權益。
越南政府去年8月提出法案,針對國外行蹤不明勞工祭出重罰,罰款金額8000萬至1億越盾(約4000至5000美元),原訂今年起開罰,後來為鼓勵在海外行蹤不明越勞自行到案,延後到3月10日開始實施。
另外,對於仲介超收越勞赴台灣工作相關費用,越南國外勞動管理局2月中旬頒布命令,要求14家越南人力仲介公司和11家台灣仲介業者在20天至60天內停止越勞赴台工作的作業,命令自2月20日起生效。
黃志鵬接受採訪時對越南政府上述作法表示肯定,並認為這些措施將對台越長期勞務合作帶來正面影響。他說,仲介業者向越勞所收的赴台工作相關費用,相較世界各國較高,雙方政府一直努力把仲介費用降低,同時整頓業者,取締違規行為。
他又說,希望越南政府這些措施能夠讓台越勞務合作仲介費用回到正軌,業者收取合理的利潤、不逾標準,以免勞工付出高額費用,影響勞工權益。
有關越南政府對海外逾期停留、逃逸或違約勞工祭出重罰,黃志鵬表示,這項措施若對事情有幫助,當然加以肯定與支持。
他指出,越南政府希望越南人無論在國內或在國外都守法,越勞在海外逃跑或逾期停留是不守法的行為,採取罰款措施,將有效遏止行蹤不明越勞人數增加。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