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查核實施15年 累計逾150萬家次 8月查核近4萬家 1千餘家聘移工超標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 2 月、5 月、8 月、11月,每 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聘僱外國人人數及比例,截至 111 年 8 月止,勞動部已經針對聘用移工廠商實施 58 次定期查核,累計查核逾 150 萬家次,因為移工超額被廢止許可製造業及屠宰業廠商累計有 4,662家、廢止許可人數 6,960 人。
勞動部說明,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將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國勞工,當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移工人數超標,可透過增聘本勞,或是減少移工人數的方式,讓比例符合規定。
根據勞動部 111 年 8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3 萬 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 1,025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 2.58%,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 65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 95 人;6 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 8 成 9。
又 3 萬 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其中有 1 萬 6,455 家製造業與屠宰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 3 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其中 633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 38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 51 人。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勞工若失業連續達 30 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向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到製造業、照護服務業或是營造業就業達 30 天以上,就可領到就業獎勵,期間最長 18 個月、最多可領到 10 萬 8,000 元。
勞動部指出,缺工獎勵津貼成效,111 年 1 月至 9 月推介到製造業有 2,575 人、就業人數 1,418 人。
製造業定期查核制度自 97 年 5 月首次實施,期間陸續公告擴大查核對象,至 111 年 8月止,已實施 15 年、定期查核次數有 58 次,累計查核 150 萬 2,057 家次,其中使用移工超過比例被要求限期改善累計 4 萬 1,997 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 2.80%;超過 6 個月改善期未完成改善累計 4,662 家次,共有 6,960 名移工被廢止。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移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11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