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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23-農業移工初招核配限35%農企難達標 陳吉仲:盤點缺工後 盡快向勞動部反映 閱讀:252

農業移工初招核配限35%農企難達標
陳吉仲:盤點缺工後 盡快向勞動部反映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12 月 22 日審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表示,農業長期缺工,然而在現行規定下,雇主初次招募外國人不得超過平均員工人數35%,導致許多農企根本無法達到標準。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將盤點後盡快和勞動部反映。

立委邱議瑩表示,農委會雖然有盤點農業缺工的員額,但這些員額並沒有用完,不是因為沒有缺工,而是符合申請資格者太少。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款至第 11 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附表 12,明定聘僱農業移工雇主資格、核配比率及僱用人數認定,包含畜牧工作、農糧工作(蘭花、食用蕈菇、蔬菜)、養殖漁業及其他經中央指定農林產業工作,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及所聘僱外國人人數,不得超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認定函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的 35%。雇主每人每月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 3000 元者,得予以提高5%,但以 40%為限。

邱議瑩指出,前述規定是管理工廠的概念,因製造業所聘僱的本國勞工較多,所以才能符合比率標準;然而眾多農企、養豬場、種苗場以及種植、採收水果的農民,絕大多數都只有聘僱一、兩名本國勞工,用 35%的比率計算,只能僱用三分之一名移工。也因為這條規定,導致農企、合作社根本申請不到農業移工,但現實就是找不到人。

在農業長期缺工下,有些農民鋌而走險僱用非法移工,邱議瑩說,只要移民署查緝,農民後續工作就會停擺,如勞動部不願鬆綁申請條件,缺工問題依舊無解。

陳吉仲回應,農業缺工是目前要積極解決的問題,當中分為常態性及季節性缺工,後者會極力透過人力調度團協助,但常態性的缺工如畜牧場,樣態跟工廠全然不同,會針對相關規定盤點完後,儘速向勞動部反映。

外勞通訊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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