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移工參加災保配合一站式以簡訊通知雇主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 年 5 月 1 日實施,家事移工為強制投保對象,保費繳納率為 8 成 7,另為配合 112 年實施「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服務」,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協助完成職保加保作業,針對初次成立投保單位雇主寄發簡訊通知。
勞保局代理組長吳依婷說明,災保法自 111 年 5 月 1 日施行,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聘僱許可之家事移工雇主,應於移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
鑑於家事移工之雇主多為自然人,為保障移工投保權益,並避免雇主因未諳法令規定而受罰,勞保局已運用勞發署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發函通知移工雇主相關規定,並辦理簡便加保作業。截至 111 年 11 月 30 日止,職保生效中之家事移工投保單位共 15 萬 4,533 家,被保險人共 15 萬 9,341 人。
吳依婷指出,112 年配合勞動部開辦「移工一站式入境服務」,針對新聘或逾 5 年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於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向勞發署介接相關資料,協助完成職保加保作業,並針對初次成立投保單位之雇主寄發簡訊通知,目前是每周一發一次簡訊,又家事移工每月保險費僅 48 元,其繳款單每 3 個月(每年 2 月、5 月、8 月、11 月)寄發一次,目前繳費率為 8 成 7。
勞保局提醒,如家事移工離職、轉換雇主或廢止聘僱時,雇主應於當日填列退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即時申報移工退保,以正確計算保險費。
外勞通訊社 2023/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