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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03-請領勞保死亡給付 111年有560名外籍被保險人 閱讀:248

請領勞保死亡給付 111年有560名外籍被保險人

111年底移工在台總數 72 8,081 人,其中符合加勞保的產業移工已逾 50 萬人,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111 年度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有 560 人,其中符合申請年金的有 348 人,另外申請家屬死亡給付件數有 1 635 件。

 

勞動部說明,在適用勞基法行業從事工作的外籍移工依規定參加勞保,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之保險給付權益;外籍被保險人包括外籍移工、白領外國人、外籍配偶等。

 

依據勞保條例第 63 條規定,98 年進入職場的勞保被保險人如死亡,無法選擇 1 次金給付,僅能申請遺屬年金,除非以前曾投保勞工保險,該規定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

 

根據資料,111 年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人數有 560 人,其中符合申請一次金的有 212人,給付金額新台幣 61,771,150 元;請領遺屬年金件數 348 件,給付金額新台幣 28,992,308 元。勞保局說,遺屬年金案件,如匯至國外金融機構方式領取死亡給付時,須自行負擔國外匯費,並自應領取之死亡給付金額中扣除,領取遺屬年金給付者按月自給付金額中扣除。

 

勞保局指出,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被保險人,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2 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111 年度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 1 635 件,其給付金額新台幣 895,865,054 元,平均 1 件獲得約 8 4,237 元。

 

根據勞保條例第 62 條規定,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3 個月。

 

二、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 12 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2.5 個月。

 

三、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 12 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5 個月。

 

外勞通訊社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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