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 工商界建議放寬薪資認定 月薪納入加班費 取消國內求才加速聘僱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去年 4 月底上路,工商協進會建議放寬薪資條件門檻,將加班費納入計算,並簡化流程,取消國內求才程序,以符合產業需求。觀光旅宿業缺工方面,產業界除建請試辦國際旅館引進移工外,也應善加利用僑外生,例如將評點制合格門檻降至 60 點,以及寒、暑假外每週最長工作時數提高至 32小時,擴大留臺人數。
工商協進會 3 月 30 日舉辦工商早餐會,由行政院長陳建仁率 17 個部會首長與會,也是他首次以院長身份參加工商早餐會。此次共提出 25 項提案、55 項具體建議,與人力資源相關提案就有 5 項,也是這次交流最多的議題。
【薪資過低不利國際攬才 中階人力核准大幅成長】
依現行規定,產業類藍領移工在臺工作 6 年以上,每月經常性薪資超過 3.3 萬元或年總薪資超過 50 萬元,且符合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時做認定等資格條件之一,即可申請中階人力。工商協進會表示,目前雖有約 20.8 萬名符合年資條件的移工,但成功申請的人數卻不多,主因是薪資門檻高,申請不易,且須至各公立就服中心申請求才登記,作業時程長,緩不濟急。
因每月經常性薪資範圍未含加班費,該會建議應納入按月發放的加班費,其認定計算方式,以申請前 6 個月或前 1 年的平均加班費做認定基準,且應免除項公立就服中心申請求才登記程序,以加速企業完成聘僱手續。勞動部回應,中階人力具備一定工作經驗與專業技能,其薪資標準應與技術能力相當,倘薪資過低,將不利於國際攬才,有關經常性薪資及總薪資的認定,則是以主計總處定義為基準。
產業類雇主聘僱中階人力,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不得低於 3.3 萬元,或年總薪資不得低於50 萬元整(含加班費),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另考量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得免繳納就業安定費,且名額可增聘移工,整體而言相關薪資規範尚屬合理。
截至 112 年 3 月 24 日,累計申請中階技術人力 7,192 件,已核准 5,020 件,補正待審 1,583件。今年 1 月至 3 月平均每月核准 1,078 件,較 111 下半年每月平均核准 343 件,成長 314%以上。
針對產業界建議取消中階人力國內求才程序,勞動部說明,基於國人就業優先考量,且現行法規已明定雇主聘僱移工或中階人力前,需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將持續蒐集相關意見,並透過國發會「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五首長會議」機制,檢討修正中階技術人力申請資格。
【建議提高僑外生週工時 勞、教兩部將調查意見】
旅宿業及紡織業此次均有反映缺工、缺人才議題。勞動部回應,考量房務員經常性薪資偏低,且住宿及餐飲業女性及中高齡就業人口佔比高,如引進移工,恐衝擊國內就業。去年 10月起與交通部共同推動專案媒合,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檢討媒合成效。
勞動部強調,聘僱移工成本已超過 3.2 萬元,高於本國求才薪資,開放移工應視整體勞動力供需、勞動條件改善再行評估。
111 年 11 月 25 日已公告 112 年僑外生評點制配額為 6 千人,勞動部說明,總分 190 點僅須累計 70 點即符合資格。截至 111 年 12 月底,雇 主 申 請 僑 外 生 評 點 制 許 可 核 准 比 率 為88.2%;不予許可原因,包括工作內容不符法令範疇、雇主營業額未達法定標準,或曾違法工作遭管制 3 年等。
至於僑外生每週工作時數限制,勞動部說明,僑外生來臺係以就學為主要目的,工讀時數調整涉及整體學習成效,將會商教育部,並請教育部調查學校意見,評估工讀時數延長是否影響學生課業及學習成效。
外勞通訊社 2023/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