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臺灣仲介 泰國互貿9月起屆滿
初次及展延檢附文件相同 留意申請期限 9月份預計有 18 家臺灣仲介的泰國互貿資格將陸續屆滿,應儘速完成展延申請,始可繼續辦理引進泰勞業務。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提醒,符合申請展延的業者,應依規定於互貿認可期限屆滿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駐臺泰國勞工處完成申請展延驗證手續,再將驗證完畢的文件整份原封不動交由泰國仲介,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申請續予認可的最後流程。 逾期申請者或不符申請規定經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重新檢附相關文件,辦理初次認可。申請書及保證書,可至 https://goo.gl/Da1MRA下載。 應備文件包括: 一、初次/展延申請書(第三頁簽名處加蓋大小章)。 二、中、英文變更登記表(六個月內英譯本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 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六個月內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 四、中、英文公司組織圖(含:公司人員姓名、職稱、泰國翻譯人員 Thai Interpreter)。 五、中、泰文保證書(提供雙語及管理人員人數及引進人數)。 六、泰工名單(需與保證書名額相符,內容含:姓名、工廠名稱、護照號碼、入臺日期。新成立首次送件的公司免附此項)。前述文件應各提供兩份,初次及展延所應檢附文件均相同。 外勞通訊社 2023/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