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雇主撕破臉 雙雙判刑
游姓女子不滿僱用的印傭晚歸,拿遙控器打印傭頭,印傭怒罵不要臉,兩人互告。台北地方法院分依傷害、公然侮辱罪將兩人判刑。
法院指出,50多歲的游女平日和一名印傭同住在台北市松山區,她在2月間不滿印傭外出覓食太晚回家,徒手及拿電視遙控器打印傭頭部;印傭想外出就醫遭拒,於是撥打1955外勞申訴專線,員警獲報到場了解狀況,印傭當眾罵游女「不要臉」,演變成兩人互告。
法院審理時,兩人都認罪,但不願與對方和解。法官依傷害罪判處游女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印傭罰金新台幣2000元。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NOWnews今日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