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印傭稱遭雇主性侵 仲介A走和解金
印尼籍看護蔡妮(化名)不滿李姓雇主壓榨,向基隆市政府申訴,希望更換雇主,人力仲介公司暫行安置。郭姓仲介得知蔡妮被李性侵,冒用她名義與李談判,索討廿一萬元和解金。蔡妮半年後因逃逸被查獲,又向調查員吐露遭性侵,李氣憤她收了錢又翻舊帳,偵訊時才知是仲介從中得利。
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郭姓仲介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蔡妮雖稱遭性侵九次,但她提不出證據,士林地檢署處分雇主不起訴。
蔡妮二○一一年來台,負責替李姓雇主照料失智的老父親。蔡妮不滿李苛刻,不但常要求她超時工作,也不給放假、使用手機,甚至積欠薪資,翌年向基隆市政府申訴。基隆市府開協調會,蔡妮希望能更換雇主,李家認為她「難相處」,同意停聘,並由仲介蔡妮來台的人力仲介公司帶回安置。
蔡妮向郭姓仲介傾訴遭李性侵,郭得知後打電話給李,佯稱「我是她的代理人,她的事由我全權處理」,並恫嚇如果妨害性自主案開庭,違反勞動基準法也會曝光。李想大事化小,接受郭的提議,付了廿一萬元換取對方不提告。
蔡妮換了新雇主後卻逃逸,前年底遭調查局查獲,她落網時向承辦人員透露曾遭李姓前雇主性侵,檢調調查。
李澄清未性侵看護,並表示郭姓仲介不斷提醒他違反勞基法,恐被罰七十五萬元,暗示「錢可以解決」。李說,他擔心纏訟無法好好工作,討價還價後以廿一萬元止訟,並簽下和解書;他埋怨已付了錢,蔡妮竟老調重彈。
蔡妮否認委託郭當「代理人」,也沒收過和解金,郭姓仲介犯行才露餡。
【資料來源: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