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家臺灣仲介 泰國互貿12月將屆滿
服務員比例1:50英譯應與許可證相符 12月起預計有 23 家臺灣仲介,其泰國互貿資格即將陸續屆滿。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提醒,符合辦理展延互貿條件的業者,可於認可期限到期前 30 日至 90 日內,向勞工處申請展延驗證,並將驗證完成的文件原封不動交由泰國仲介,送至泰國勞工部就業廳完成最後流程。該處提醒,由於收件後需檢查資料是否有誤,因此規定提前至少 30 日辦理,逾期申請或不符規定經限期仍未補正者,則採初次重新申辦。 應備文件包括: 一、初次/展延申請書(第三頁簽名處加蓋大小章)。 二、中、英文變更登記表(六個月內英譯本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 三、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六個月內經法院公證,加蓋大小章)。 四、中、英文公司組織圖(含:公司人員姓名、職稱、泰國翻譯人員 ThaiInterpreter)。 五、中、泰文保證書(提供雙語及管理人員人數及引進人數)。 六、泰工名單(需與保證書名額相符,內容含:姓名、工廠名稱、護照號碼、入境日期。新成立首次送件的公司免附)。前述文件應各提供兩份。 依規定,每 50 名泰國勞工,應配置 1 名服務人員。泰辦處說明。只要能夠協助泰國移工相關事宜均計入,不以雙語人員為限,泰國端將據此項目核准互貿。該處並提醒,英譯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地址、姓名等,均應與許可證及勞動部網站資料相符,如有不同將退件。 外勞通訊社 2023/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