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調整 泰辦處公告加班費數額
給予兩週緩衝 12/20起一律以27,470元送件 配合基本工資將於明年元月起調升,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公告,自2023年12月20日起,申請聘僱泰國勞工文件認證的薪資及加班費,也應做相對應的調整,其中每月薪資為新臺幣27,470元,每小時工資為114.45元,平日加班前兩小時,每小時加班費153元,後兩小時191元,提醒雇主及仲介業者屆時按照新的標準送件申請。 考量實際引進的時程以及國外審核作業所需時間,即日起即可按照新的薪資標準,向泰辦處申請驗證;不過自12月20日起送件申請者,則一律應按新的規定製作文件,不再接受舊的薪資及加班費金額。 由於基本工資自2024年1月起,將由現行的每月26,400元調整為27,470元,以每月30天、每天8小時計算,每小時工資數額為114.45元。正常上班日因作業需求而有加班情形時,前兩小時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計算,為每小時153元;第三至四個小時加班按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計算,四捨五入後為每小時191元。因天災事變雇主要求勞工出勤者,每小時薪資應加倍計算,為每小時229元。 而勞動契約第5.4條,泰國勞工於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工作,應以每小時114.45元為基礎,加倍計算工資。勞工處日前已將臺灣基本工資調整及勞基法加班費相關計算方式提報給勞工部,臺北、高雄兩分處原則上將同步採用此項原則作為審查認證文件的標準,泰辦處提醒,仲介業者準備相關聘僱文件時留意各欄位金額的正確性,於勞動契約及資料表中各欄位確實依照公告規定填寫並送件。 此外,由於泰國政府規定,所有工人在同一國家工作,其薪資標準均應相同,因此雖然家事勞工在臺灣未適用基本工資,但雇主如聘僱泰國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明年起月薪也應提高至27,470元,辦理勞動契約驗證時亦須配合修正薪資欄位。 勞動部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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