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保障宗教自由 外勞休應改善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2013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台灣章節指出,台灣法律與執行上保護宗教自由,但勞基法未能承諾外籍勞工週休1日,實際上限制其參與宗教服務。
報告台灣章節結論指出,台灣的憲法與其它法律和政策以及當局在執行上,皆保障宗教自由。不過勞基法並未保證從事家務與看護的外籍勞工能週休1日,這些外籍勞工因此難以參與或不可能投入宗教服務活動。
報告寫到,台灣宗教領袖與非政府組織關切,法律並未保證約20萬在台從事家務與看護工作的外籍勞工週休1日,使其參與宗教服務活動受到限制。
這些外籍勞工當中,約9萬人來自信奉天主教的菲律賓,另外在台超過20萬的印尼工人信奉伊斯蘭教,這些國家的勞工在台多從事家務與看護工作。
結論同時表示,調查進行期間,未有因為宗教信仰與相關事務而遭虐待或歧視的個案。
報告指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升格為勞動部)與地方政府負責處理勞工權益因宗教因素遭侵害的投訴;勞委會表示,於2012與2013年,未收到任何勞工遭到宗教歧視的投訴。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