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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2-民團要求印度移工國對國直聘 MOU須經立法院審議 仲介業:直聘問題多 移工管理及突發狀況雇主難應付 閱讀:75

民團要求印度移工國對國直聘

MOU須經立法院審議

仲介業:直聘問題多

移工管理及突發狀況雇主難應付

 

臺灣與印度簽署勞工合作備忘錄,因細節與時程尚不明朗,各界仍有疑慮。臺灣移工聯盟(MENT)今日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提出備忘錄應送立法院實質審議、引進印度移工應採國對國直聘制度兩項訴求。

 

臺灣與印度簽署勞工合作備忘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暫緩或廢除台印移工合作備忘錄」提案近日已達政府需回應的 5000 人附議人數,周三(3/6)衛環委員會中多位立委對勞動部長的質詢與批評,也反映 MOU 相關細節與時程尚不明朗,外界仍有疑慮。

 

台灣移工聯盟(MENT)今日於立法院前召開「移工 MOU 要審議跨國引進 G to G」記者會,提出兩項訴求: (一)臺印 MOU 對本外勞動者權益影響重大,立法院應從「查照」改為實質「審議」,並免政府規避民意監督。(二)勞動部應該趁此次機會,執行民間長久以來訴求的「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簡稱 G to G)政策,避免有仲介壟斷工作機會、非法收取買工費,並落實相關國際公約內國法化。

 

臺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許惟棟批評,與國外簽署經濟貿易協定或條約都會經過立院實質審查,但涉及跨國勞動力引進時勞動部卻以 MOU 形式規避審查,MENT 的所有團體嚴正抗議並請立法院要改為實質審查。

 

除了程序上的問題,MENT 的第二項訴求是針對政策面,要求此次與印度的勞務合作必須執行「政府對政府直接引進」。

 

許惟棟指出,韓國由政府成立的工法人產業人力公團(HRDK)於海外協助招募,於國內協助辦理契約、培訓,民眾可透過統合相關窗口的 SPAS 系統辦理聘僱。

 

相比臺灣現行制度,勞動部其實只需要建立統合系統並擴增海外業務,即可落實政府對政府聘僱。

 

對於民間團體的訴求與批評,有仲介業者表示,經常會接到雇主改為直聘後又再改回請仲介服務的狀況,因仲介可協助各種複雜證件資料辦理,也能隨時協助緊急醫療等突發狀況,因此僅少部分工作與生活上適應無爭議的雇主雙方,才適合現有的直聘模式。引進印度移工是否全面採直聘模式當然是由勞動部自行考量,但臺灣雇主對印度移工不熟悉,可能有的狀況無法預料。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 1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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