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領移工返台學中文被禁?
領務局:予外館裁量權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藍領移工返國後,再來台學中文恐遭阻?綠委今(28日)質疑,「外籍人士來台研習中文申請停留簽證」相關規定明定,藍領移工返國後,以研習中文為由申請台灣簽證「得不受理」,批不合邏輯。對此,領務局長何震寰澄清,這是給予駐外館處裁量權,非全然禁止;外交部次長田中光則承諾1個月內進行檢討。 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今上午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美國2024年大選過程對我國及印太地區的衝擊及影響」,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關切,在「外籍人士來台研習中文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中,注意事項明文規定,曾來台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及持特定國家護照者,「我駐外館處得不受理以研習中文為由申請簽證」。 就服法第46條第一項第8款至第10款包含海洋漁撈、家庭幫傭及看護等工作。洪申翰表示,簡單來說就是來台做藍領工作,曾接獲多起提供個案回到自己的國家以後,想來台灣學中文,卻被這條法規擋住了,「次長你覺得合不合理?」 洪申翰進一步指出,曾私下詢問領務局,得到的答案是領務局認為這些移工會偷偷去打工,以阻止非法就業的理由,一竿子打翻所有人;並痛批「條文不合邏輯」,不該把外籍人士是否在台做過藍領工作作為審核條件。 對此,田中光表示,他基本上不認為合理,並承諾將於1個月內做出檢討;領務局長何震寰則說明,這可能是個案情況,將針對該條文進行檢討,但澄清說,條文規定並非全然禁止,而是給予駐外館處一個裁量權。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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