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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8.12-逃逸移工變身小包商 仲介同鄉工程 兩頭賺 閱讀:133

逃逸移工變身小包商

仲介同鄉工程 兩頭賺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越南籍陽姓移工從二○一七年即失聯,四處打零工期間嗅到商機,吸收也是逃逸移工同鄉後搖身變成小包商,除向雇主也向同鄉收取仲介費,等於是「雙頭抽」,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蒐證後,去年底循線帶回陽男等七名失聯移工,法院近日審結,判陽三月徒刑,移民署則對陽祭出十一年不得入台的處分。

 

移民署對陽男祭出11年不得入台處分

經查,四十二歲陽男原在雲林地區擔任製造業技工,逃逸失聯後四處打零工,偶然機會接觸到工地工作竟做出興趣,自學看懂工程圖後,興起媒介同鄉一起接工程念頭,搖身成為小包商,開始從社群媒體招募同鄉組成工班,再媒介到各大工地從事綁鐵工作。

 

自學看工程圖 招同鄉組工班技術指導

為了吸引同鄉加入,陽除媒介工作外,還教導同鄉看工程圖及技術指導,甚至每日親自接送工地上工,並提供家鄉風味的越南河粉及越南麵包做為早午餐,保母式貼心服務,讓許多同鄉趨之若鶩。

 

移民署台中專勤隊去年底獲報,豐原區一處工地聘請非法移工,同年十一月間趁陽男開車到大雅區接同鄉上工時查緝到案,查出除陽男是已失聯六年的逃逸移工,另車上五男一女也都是失聯移工,而陽負責仲介,除向同鄉收取每人每日五十元仲介費,以及兩百元的油錢及早午餐費,也向雇主收取每人每月二千元至三千元仲介費。

 

陽藉此「雙邊抽頭」賺取佣金,落網時身上除鋼筋工程圖外,還有十多萬元現金,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近日審結,認定陽男為賺取媒介費用,非法媒介外籍移工工作,破壞主管機關對於外籍移工在台灣工作的管理制度,且影響國人就業權益,以及合法外國移工工作機會,沒收犯罪所得,但念及陽已坦認犯行,依法判刑三月,可易科九萬元。另移民署則對陽祭出十一年不得入台的處分,而兩名非法雇主及非法工作失聯移工六人部分,另由勞政主管機關裁處。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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