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將至勿讓移工「順手幫忙」
自願也屬違法將受重罰 中秋節將至,不少民眾忙於家務整理或準備烤肉等,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提醒鄉親留意,請勿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也不要讓別人申請的移工、身分不明的外國人工作或「順手幫忙」,以免觸法受罰。 社會處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依法僅能從事照顧被看護人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不得從事與被看護人無關的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 實務上常見雇主將移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幫忙打掃房舍或趕訂單賺外快等,若經查獲屬實,不論移工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主動幫忙,都涉有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查獲依法可處雇主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而「借用」移工的親戚、朋友也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多加留意。 社會處呼籲,民眾如有聘僱外籍移工需求,應向勞動部申請獲准後始可聘僱,提醒鄉親朋友於聘僱勞工前記得查驗身分,現行法令並未允許他人所聘僱之合法移工在外打工;聘僱新住民與外籍學生,也需特別留意務必親自確認檢視相關證件的正確性及學生工作許可效期,以保障民眾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1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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