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逃逸外勞當代理孕母 女遭訴
吳姓女子為求得一女,與謝姓婦產科醫師商議,找來逃逸外勞借腹生子,並在去年11月產下一女嬰,今遭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吳女為台中市某婦產科技術員,因曾經流產,又因所懷胎兒染色體異常,引產時導致子宮破裂,為求得一女,便萌生找尋代理孕母的念頭。吳女遂與謝姓婦產科醫師商議。
吳女原來想找台灣人士代孕,但謝姓醫師認為有洩漏及遭勒索的風險,而且為使吳女專注在工作上,便建議吳女找外籍人士,並找友人仲介一印尼籍的逃逸外勞「麗莎」當代理孕母。
雙方協議「麗莎」懷孕期間,需與吳女同住,吳女則每月支付新台幣5萬元給「麗莎」做為代價。謝姓醫師陸續開出排卵用藥;黃體素、葉酸等藥物供吳女服用,再將經培養的胚胎植入「麗莎」子宮。
期間,謝姓醫師以吳女健保卡刷用,將不實診療事項登載於病歷,並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醫療費用補給付新台幣3988元。
「麗莎」產檢時,發現懷了3胞胎,吳女在謝姓醫師建議下,帶「麗莎」北上進行2次減胎手術,並偽造簽名簽署減胎手術同意書。去年11月,警方接獲檢舉進行調查,搜索謝姓醫師的婦產科診所,並在雲林查獲吳女與女嬰,經DNA比對,證實女嬰為吳女骨肉。
檢察官認為,吳女與謝姓醫師涉嫌登載不實事項於業務上的文書後持以行使,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兩人起訴。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