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工進口「炸雞腸」
謊報衣物闖關下場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印尼籍移工米達2022年委託不知情的快遞業者,透過航空貨運公司進口「炸雞腸」等雞肉製品,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他辯稱是進口衣服,不知為何變成「炸雞腸」,台中地院不採信辯詞,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非法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判刑6月,如果判刑確定,他應入獄服刑。 至於查獲的含雞肉炸豆乾13包,以及「炸雞腸」32包,重量合計24公斤,法院也宣告沒收。 判決書指出,印尼籍米達明知印尼不是「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及「新城病(新城雞瘟)的非疫區,竟於2022年10月24日間,委託快遞業者與東方航空貨運公司進口一批貨物,並向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台北關)申報為衣服,經台北關人員會同東方航空貨運公司開箱查驗,扣得含雞肉炸豆乾13包,以及「炸雞腸」32包。 台中地院審理時,米達全盤否認輸入這些雞肉製品,他辯稱不是他輸入進口,他也不知道是誰輸入,他當時報關是填寫衣服。 法官卻認為,依報關的各項資訊,確實是米達委任業者報關進口上述貨物,包括電子郵件信箱、手機門號、註冊時間、認證方式及居留證證件等資料,都是米達使用,足以認定這些快遞貨物,確實是米達委任輸入進口。 法官強調,米達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非法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他利用不知情的東方航空貨運公司向台北關申報進口,擅自輸入動物產品,可能傳播動物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國內動物及人民之健康,但考量他在台灣沒有前科,判處徒刑6月,可上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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