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行動計劃及指引 年底完成修訂
企業需執行盡職調查 排除人權負面影響 全球 50 個知名服飾品牌商日前對經濟部發表公開 信 , 呼 籲 在 聘 用 移 工 上 確 保 責 任 聘 僱(Responsible Recruitment)。經濟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更新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並完成「企業尊重人權指引」,規範企業需做好盡職調查,據以檢視、終止對人權的負面影響。 『 經部設人權專網 將開宣導會 』 此外,在研擬前述行動計畫及指引過程中,經濟部與人權等利害關係團體已進行多次諮商、舉辦工作坊、公聽會,聽取並採納人權團體意見。除已建立「臺灣企業與人權入口網」(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bhr/zh-tw/)提供、更新相關資訊外,年底前將在北、中、南三地各辦 2 場說明會,加強向業界宣導並聽取聲音,持續修正檢討改進。 美國衣履協會(American Apparel & Footwear Association, AAFA)日前刊出文章,關切臺灣移工權益,提出政府應禁止仲介機構向移工收取費用、保障移工結社自由、簡化自由轉換雇主流程、強化政府對違法仲介及聘僱單位的處罰機制等多項建議。 經濟部說明,109 年已依循「聯合國工商企 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對外公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迄今已近 4 年,今年底將更新,強化 UNGPs 所揭示「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及「提供有效救濟制度」三大支柱功能。 為進一步協助企業具體實踐尊重人權作為,經濟部正參考日本等先進國家做法,將於今年底前完成臺灣「企業尊重人權指引」,編製適合臺灣企業使用的版本。 『 草案含三項措施 由經濟部專責 』 指引草案重點,包含企業制定政策、執行人權盡職調查,以及提供有效救濟等三項措施。其中盡職調查方面,企業應定期辨識、防免、減緩及終止自家公司、集團公司及供應鏈中其他業務相關對象等對人權的負面影響;根據上述結果進行質與量的效益追蹤,並向利害關係人溝通與揭露。 行政院也已指定經濟部作為國家聯絡點,專責辦理跨部會協調、企業侵害人權事件申訴處理、國際準則宣導及國際合作等事宜。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表示,企業尊重人權已是國際趨勢,歐洲「企業永續盡職調查義務指令」(CSDDD)已於今年 7 月正式生效,將持續鼓勵企業重視人權責任與義務,以維持國際競爭力。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1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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