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做的事 確保移工合理工作權 每次談到失聯移工,多數人第一反應就是先譴責移工,再來怪罪執法不力,但付出高額仲介費來台賺錢的這群移工會逃逸,政府最該做的應非如何防範逃跑,而是確保他們合理的工作權。無奈政府防堵問題總是直線思考,難以治本。 我國失聯移工人數從二○二一年的五萬五千多人攀升到今年八月的八萬八千多人,新冠肺炎期間遣返不易、缺工持續擴大雖是主因,但失聯移工驟增,移民署三度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難辭其咎;原本應是鼓勵失聯移工自行投案「僅此一次」的機會,卻在反覆政策中,讓政府成了「放羊的孩子」。 為了壓低「攀升的數字」,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想展現魄力,喊出「查處五萬」目標已是「飲鴆止渴1.0」,隨著蘇請辭,政府擔心引起高度依賴失聯移工的農業或工廠反彈,又不能無所作為,於是參考日韓提高五倍罰鍰,結果造成移工不願自首、遣返程序冗長,失聯移工二度失聯,此為「飲鴆止渴2.0」。 面對收容所暴增,內政部提出解方是「調度人力、加速遣返」,卻忽略能動用的人力早已吃緊,短期內有必要調整上述「飲鴆止渴」策略。若有決心治本,政院必須正視失聯移工攀升涉及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勞動條件、雇主與仲介管理、觀光政策等面向,事涉勞動部、交通部、外交部等機關權責及各式法令,需要跨部會合作強化源頭管理機制。 許多失聯移工進入犯罪市場,甚至有集團化趨勢,確實是不可小覷的治安隱憂,卻不該忽視有更多移工其實是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中被迫逃離。 「就地合法」始終是失聯移工的解方之一,在我國缺工嚴峻的現在,如何制定篩濾標準,區分無犯罪紀錄、合理原因失聯,並重新於境內進行合法聘雇,回歸勞動市場,甚至優先作為雇主優先遞補的人選,以快速補足缺工人力不足,需要政府提出正確解方及決心。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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