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兒謊稱棄嬰 外籍看護不起訴
1名印尼籍女看護被控在雇主家產子,怕被遣返,向雇主謊稱在商場買菜時撿到「棄嬰」。台北地檢署17日將女看護不起訴。
檢方指出,女看護今年5月間在新北市新店雇主家中廁所產子後,怕遭遣返,向雇主謊稱,在全聯福利中心買菜時,撿到一名男棄嬰,雇主後來報警。
但警方調閱全聯的監視器畫面,沒發現棄嬰;警方為釐清案情,請雇主陪同女看護再到案說明時,女看護才坦承自已產下男嬰,因害怕丟掉工作,被遣返回國,所以說謊;警方依誣告等罪嫌函送北檢。
檢方偵辦後認定女看護並無意報案,也沒遺棄男嬰,雇主也替女看護求情,考量女看護為養家來台掙錢,迫於無奈才扯謊,認定主觀犯意不足,處分不起訴。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