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從事多元陪伴照顧計畫 11/28提出
評選結果12/20公布 擬委任仲介須註明 勞動部 18 日公告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第一階段試辦單位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8 日止,依法設立或登記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檢附申請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等相關文件證明,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辦公室,評選結果將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 勞動部說明,有意成為試辦單位者,請在 11 月 28 日前提出,需檢附申請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以及法人或團體組織章程、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書或許可影本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證明文件,並檢具相關服務經驗或實績之證明文件。 還有專業服務管理團隊成員所具備之醫護、照顧服務員管理、外國人雙語翻譯與住宿管理、財務、經營管理及資訊能力等專業之學、經歷證明文件。 若是有規劃委任仲介,則須檢附擬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影本、申請日前五年內,評鑑成績依規定均屬於 A 級或績優免評鑑證明,與申請日前二年引進外國人人數及類別比率證明文件。 勞動部提醒,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於申請期限內,將上述所列之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辦公室 ( 地址 : 114 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 427 號 2 樓 ) ,並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勞動部指出,將組成評選小組召開評選會議,按各申請案送達時間之順序,就申請單位所提報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書及評選會議答詢內容綜合評分,予以優劣排序,總分達七十分者為合格,另視政策需要,自合格之申請單位依序核定為試辦單位,並以書面通知結果,評選結果預定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前公布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站。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1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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